发生工伤事故先垫付后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工伤费
贷:库存现金
一个星期后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工人
管理费用--福利费(工伤费)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工商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拓展知识: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针对发生工伤事故先垫付后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的做法,上述文章进行了示范,并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讲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