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挂靠管理费用如何账务处理?
答:将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则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建筑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及其依据:
一、会计核算的原则
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二、具体的会计核算流程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入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项目部专属账户名称)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改增》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被挂靠方凭借挂靠方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完税凭证,并交纳税金后,才向发包方开具预收款部分的增值税发票.另外,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第三条"关于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确认销项税额的时点"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早于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基于以上政策依据,被挂靠方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收到业主预付款/(1+11%)×11%]
针对建筑挂靠管理费用如何账务处理的问题,上述文章的解答是计入其他业务的会计科目中即可.除此之外,文章还阐述了相关的挂靠的会计问题,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