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会计中的财产清查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1.物资实物清查:
存货(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和固定资产等的清查.
2.货币资金清查:
现金、银行存款.
3.往来款项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预收、预付款项.
关于在会计实务中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的问题,上述文章列举出了四种类别,并一一进行了说明.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