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务发票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开票结算后,企业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个人也可以自行申报缴纳.通常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注意:项目选为"劳务",人员选"非本单位"即可.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做会计分录?
一、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了)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收到劳务发票是否还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了说明,并讲解了相关的个税的分录问题.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