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跨期收费如何确认收入?
物业公司按年预收的物业费可以先记入预收账款,再按月确认收入.
1、物业公司按年收的物业费,收取时:
借:现金
贷:预收账款
2、然后,每月根据收费所属月份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税务局一般是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纳税.
所以物业公司通常只开收据,或者等到年底一次性计入.
跨年度租金如何入账?
一次性取得跨期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递延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BR> 对该事项,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租金收入,可递延确认收入
第二,可递延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两条:(一)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二)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第三,递延确认收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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