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如何核减?

2018-11-01 10:33 来源:网友分享
2012
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领购发票时应该如何进行核减呢?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重难点问题,近期在会计学堂的网站上的询问度也很高.下面的文章中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具体的回答内容,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如何核减?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三条规定:"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如何核减?

相关知识: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主要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认定后一般有六月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才能自己领发票,自己开票.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逐步完善,一般纳税人的门槛将会降低,最终的条件只有两个: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是财务核算健全.收入的标准将会被取消,但临时或辅导期还是会有的.

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如何核减的问题,上述文章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除此之外,文章还对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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