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的研究开发费能否加计扣除?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方法:
(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 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 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在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的时候,如果属于费用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属于资本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针对高新企业的研究开发费能否加计扣除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如果您还想学习其他的会计知识,欢迎订购我们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