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
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
例如: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计算该公民应交个人所得税.
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 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关于稿酬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的问题,上述文章通过举例说明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我们的答疑窗口进行提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