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项目的厂房建设会计分录
答:1、确认工程款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2、购进用于简易项目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收到普票)
贷:应付账款
如果购进原材料收到专票,需认证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对于异地施工的按照3%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4、同时根据异地预缴的增值税缴纳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附加
采用简易征收的几点注意事项
1、预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3*3%
2、月初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3*3%-预缴增值税=0
3、一般纳税人的某个项目一旦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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