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承兑贴息怎么处理?
汇票贴息一般是在贴现的时候直接从金额里面减下来的,等于是支付人是持票人,我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是由付款方承担,或者说付款方以何种方式来承担.
如果是付款人另行支付贴息费用的话,可以合并贴现回来的款项一起做账,当做是票款全额收回,或者分开做,先做一笔财务费用,收回贴息的钱的时候再冲回财务费用;
如果是像前面的说的是在开票的时候就把贴现费用加到汇票金额里面,那么在收汇票的时候就做一笔财务费用的减少,贴现的时候贴息做财务费用.
承兑贴息收入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我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供应商要求我公司承担50%的贴现利息,该利息是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中列支,还是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可否将该利息看成是一种非正常支出而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如果支付的是应收帐款的贴现利息,是否可视同为坏帐损失列入管理费用?
答: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应归集到"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销售费用则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贵公司发生的由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而承担的贴现利息应该通过"财务费用"科目归集核算.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上述贴现利息不得作为坏帐损失处理.另外现行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发生的坏帐是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而不再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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