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投资不动产帐务处理
不动产 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个别性,也称独特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而且增值; 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对于合伙企业收到投资,其做账如下:
1、如果是入股,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股本
2、如果是借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分红如何做账务处理?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分红,其做账有以下两种方法:
1、如果是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2、如果是权益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利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注意一下,这个不是按实际分得的利润来计算的,而是按合伙企业的账面利润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利润,不管分不分,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投资房屋做办公室,属于投资不动产.上面是会计学堂整理的关于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投资不动产帐务处理的内容供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