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进什么科目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条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因此,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在"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财会〔2016〕22号相关规定,印花税在"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其账务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先计提后缴纳的账务处理:
确认税款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不计提直接缴纳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房地产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在预售商品房时,如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所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或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此次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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