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方发生的销售折让怎么做账
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租赁办公用房一间,当月预付一年租金126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10月因房屋质量问题停止租赁,收到退回的剩余部分租金63万元,并开具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税务处理:
纳税人因销售中止而收到退还的剩余价款,应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月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30000÷(1+5%)×5%=30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3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6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000
销售退回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账务处理.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按应冲减的销售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控设备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的全部内容了,对于上述收货方发生的销售折让怎么做账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线与会计学堂答疑老师进行在线沟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