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核算呢?
答: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
分计分录: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 离职、退休提取
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 租房提取公积金
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 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过此方式提取公积金.
> 买房提取公积
职工自主购房的,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
> 其他提取方式
出境定居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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