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允许无发票列支?
一、 财产损失:
财务人员,正常的财产损失,是可以税前扣除。但需要有相关证据链条:
1、相关的原始凭证,什么财产,名称,数量,何时入库的。
2、每月存货进行的盘点表,固定资产半年有一次盘点,盘点表有相关的证据.
3、丢失的原因是什么,人为的?不可抗力的?要有相关部门或外部专家签定。非正常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二、 违约金:
这里说的违约金,是由销售方的原因造成违约。如销售方没有按时发货,这部分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能开发票的,如果通过了司法机关,就会有相关的法律文书,这也是一种记账依据。
三、 罚款支出:
由于经济活动的双方,由于某种原因为产生的违约,由于不属于生产活动,不能开具发票、凭收款收据就可以列支了。
四、 农民取得的农作物损坏赔偿:
这部分补偿费,不属于流转税的盈利行为,农民取得的也不属于经营收入,房地产企业与农民签定的相关协议及支付的凭证就可以列支。
五、支付给境外企业的劳务费:
国外是没有发票的,就是一个收据。如在国外进行相关展览,展览公司向中国收取费用,开的就是收据。因为这部分费用完全发生在国外,凭白条收据就可以列支。有时,可能要求企业到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的中介机构,开具签定证明,就可以税前列支了。
六、福利费
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成为合法凭证,类似的还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各项补贴,补助、救济费、安家费、抚恤费、探亲费、困难补助费等。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审查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是合乎经营常规和惯例,属于必要、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而不应拘泥于凭据的形式。
哪些项目允许无发票列支?上文介绍了福利费,劳务费,农作物赔偿,罚款支出,违约金,财产损失等等,当然喽,这个情况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更多关于发票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