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怎么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与福利费

2019-04-27 10: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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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大型的用工单位,其员工并非都是正式员工,还有通过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务派遣用工。那么,企业的财务人员要怎样区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与福利费呢?下面和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用工单位怎么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与福利费

用工单位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看发给谁。

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费用不得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用工单位直接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是看部门。

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工作的,这时支付给派遣单位的费用和直接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要计入职工福利费。

三是看发的什么。

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生产经营部门工作的,但是,发放的是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如果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是尚未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的内设福利部门工作人员,即使没有区分,也不能直接作为工资薪金费用扣除,因为这部份支出已经被实际用工单位将其确认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以及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等等支出,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用工单位怎么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与福利费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构成虽然与一般员工一样,但发放工资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支付的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另一个是用工单位,支付的是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用工单位怎么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与福利费?在小编的认识里,正式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在工资和福利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大家是否也这样想呢?如有不同的想法,可与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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