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双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问题

2019-05-09 09: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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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走到街上会发现现在的外企越来越多,外资开始涉足越来越多的行业,很多人会到外企去工作,今天会计学堂小编就与大家一起分享外资双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有什么问题哈。

外资双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问题?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规定是针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而言的。上述外资双软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适用上述政策。

外资双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问题?

申请双软企业的认证条件是什么?

答: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外资双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会计学堂,为大家扫清会计之路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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