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进项税抵扣

2019-05-29 16: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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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当期购进扣税法,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等于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根据当期销售额乘以行业税率,进项税额可以凭票抵扣,有时候需要计算抵扣。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进项税抵扣?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进项税抵扣

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 货物的进项税当期不能抵扣的,则其运费当其也不能抵扣,货物的进项税只能抵扣80%的,其运费也只能抵扣80%.

装卸费能否申请进项税额抵扣?

如该笔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价外费用,且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反映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项情况的,其取得相应合法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申请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进项税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6)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2-5项非正常损失发生后将相关项目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一般纳税人购入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销售方有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中一般纳税人最常见的就是取得餐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装卸费能否进项税抵扣?一般纳税人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该笔装卸费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价外费用,且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反映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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