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错过就要再等一年,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报名!
第一、报名网址
网址:http://kjbm.mof.gov.cn/index-sf.jsp
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址,请复制到电脑浏览器打开,完成报名。
第二、继续教育要求
地区 | 继续教育 |
江苏泰州 |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参加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
江苏盐城 |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
江苏镇江 | 属地证明材料:符合报考年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或者提供2021年度我市社保缴费证明(可在社保相关机构官网自助打印)。 |
江苏无锡 |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
江苏连云港 | 凡从外省市到无锡报名的考生,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上传以往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同时选择单位对应的市(县)、区财政部门审核。 |
广东珠海 | 属地证明材料。在连云港考区报名的人员上传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须上传完成继续教育等相关证明材料,如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符合抵免继续教育学分等相关证明。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华夏会计网”进行学习)。 |
山东 | 符合报名条件并完成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报考人员按照相应原则报名 |
山西 | 具备相应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记录。 |
重庆 | 上传2017年至2019年按规定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具备大专学历的至少需最近连续5年的继续教育、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至少需最近连续4年的继续教育、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需最近连续2年的继续教育、具备硕士学位需最近1年的继续教育。 |
湖南 |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
新疆 | 报考2021年会计中级考试的考生需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 (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 |
上海 | 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
注意:是否继续教育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第三、报名时间及费用
地区 | 交费时间 | 收费标准 |
北京 | 3月10日8:00—3月31日24:00 | 每科目56元 |
新疆 | 3月17日—3月31日 | 网上缴费 |
新疆兵团 | 3月17日-31日 |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
黑龙江 | 2021年3月31日24时截止 | 考试费55元/人/科,考务费6元/人/科 |
河南 | 3月18日8:00至3月31日 | 网上缴费 |
江西 | 3月31日24时截止 | 56元/人/科 |
辽宁 | 3月10日至3月31日 | 网上缴费 |
江苏 | 3月15日至31日 | 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 |
山西 | 3月17日至3月31日 | 网上缴费 |
福建 | 3月10日-31日24时 | 网上缴费 |
内蒙古 | 3月10日—3月31日 | 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70元/科 |
陕西 | 3月10日-31日24时 | 每科70元 |
甘肃 | 3月10日-31日24时 | 每科70元 |
海南 | 3月10日—31日 | 每科55元 |
云南 | 3月10日—31日 | 每人每科56元 |
湖南 | 3月10日—31日 | 每人每科60元 |
湖北 | 3月22日—31日 | 网上缴费 |
宁夏 | 3月10日—31日 |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
安徽 | 3月12日—31日 | 每人每科56元 |
山东 | 3月10日—31日 | 每人每科56元 |
广西 | 2021年3月31日24时截止 | 每人每科56元 |
重庆 | 3月10日—31日 | 每人每科50元 |
吉林 | 3月31日前 | 每人每科50元 |
青海 | 3月31日24时止 | 网上缴费 |
河北 | 3月31日24时止 | 网上缴费 |
四川 | 3月16日-31日 | 每科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 |
浙江 | 3月31日17:00截止 | 每科60元 |
贵州 | 3月18日至31日 | 每人每科50元 |
上海 | 3月31日24时止 | 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 |
广东 | 3月31日24时截止 | 《中级会计实务》81元/科、《财务管理》61元/科、《经济法》61元/科 |
注意:各地报名费用、交费方式和时间不一,大家请务必关注自己所在地区财政部门通知,按照当地的规定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
第四、特殊政策
根据各地区发布的报名简章对各项信息整理如下:
1、浙江、广东、黑龙江、河南、江西、湖南、青海、甘肃、河北、天津、陕西、海南、山东、山西、江苏、辽宁、吉林、上海、重庆、新疆报考人员需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广东珠海、湖南、山东、新疆报考人员需完2020年继续教育;江西需要上传2017年至2019年按规定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材料;重庆需按国家和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江苏将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3、湖南、云南、陕西可在手机端报名;
4、湖北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湖南报考人员取得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
6、河北唐山报考人员需具有唐山市户籍或持有在唐山办理的《河北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1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计算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
7、上海报考人员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8、河北廊坊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日必须是在报名结束前。
9、江苏要求上传有关审核补充资料: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学籍证明等,不同对象具体要求遵从各地报考通知)。
注意: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小编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部门发布的内容为准,有疑虑请一定咨询当地财政部门确认。祝大家顺利报名,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