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本地区相关政策暂未公布,以下为2021年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Q1: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哪些?
A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具体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考--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Q2: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什么情况?
A2:
(1)关于授予情况: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87)教计字105号”)第二条:“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2)关于招生对象:根据(87)教计字105号第五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3)关于修业年限:根据(87)教计字105号第六条:“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
(4)关于培养形式:根据(87)教计字105号第一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Q3:考前是否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A3:考生报考前必须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中级考试报考人员将调取“黑龙江省会计网”的会计人员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完成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的具体操作请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的相关指南进行。
Q4:报名成功的操作步骤是什么?
A4:按照通知中要求,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址”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成功。考生缴费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并确认本人的报名状态。
只报名不缴费的,报名不成功。为确保顺利报考,请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每一步骤操作。
Q5:报名何时截止?
A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
Q6:缴费何时时间?
A6: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
Q7:考试费和考务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A7: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19〕48号)规定,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
Q8:报名资格审核未能通过,常见原因有哪些?
A8:一种常见原因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时使用的照片不符合系统要求。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该照片将用于印制准考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应按系统要求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自拍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无法辨别而影响照片审核或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另一种常见原因是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错误。
Q9: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A9:一要仔细阅读相关报考政策,了解相关要求,慎重报考。二要如实填报报考信息。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电子邮箱等关键信息,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未缴费的则视为放弃报名;因他人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Q10:如何避免重复缴费?
A10:因网络环境的不同,页面跳转的时间可能会有延迟,考生扫描缴费后,请耐心等待,不要多次扫描缴费,避免发生重复缴费。
Q11:报考人员缴费时,如果发生跳转支付页面出现空白页或不出现支付选项,怎么办?
A11:如果无法显示支付界面,建议报考人员尝试将浏览器更换为IE9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Q12:哪些情况需要通过邮箱审核?邮箱审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12:以下情况应通过报考考点所在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咨询邮箱审核:
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资格的; ②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③军官证。
邮箱审核的材料包括:
①考生须准备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按报名系统要求,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第二学士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扫描件。④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⑤军官证扫描件。⑥承诺书。⑦报名申请表。⑧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⑥⑦⑧均可在“黑龙江省会计网”下载中心下载。)
Q13: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A13: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须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前上网补打。
Q14:报考承诺及违规违纪处理
A14: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Q15:其他注意事项
A15:报考人员可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时获得相关考试信息,并按属地化原则咨询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30。
在考试报名、考试实施期间,如遇防疫政策调整,按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
Q16:相关责任
A16: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不遵守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予以处理,并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全省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序 号 | 地 区 | 咨 询 邮 箱 | 咨 询 电 话 | 办理地址 |
1 | 哈尔滨市 | hrbkjksglzx@126.com | 0451-84230114 |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12道街56号 |
2 | 齐齐哈尔市 | qsczjkjc@163.com | 0452-2400527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13号 |
3 | 牡丹江市 | mdjczjkjk@163.com | 0453-6221851 | 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317号 |
4 | 佳木斯市 | jmsczjkjk@126.com | 0454-8580083 | 佳木斯市财政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782号,1013室 |
5 | 大庆市 | dqczkjj@163.com | 0459-6375324 |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8号大庆市财政局 |
6 | 鸡西市 | jxskjk@126.com | 0467-2352340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
7 | 双鸭山市 | sysczjkjk@163.com | 0469-4282476 | 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 会计管理中心 |
8 | 伊春市 | ycsczkjk@163.com | 0458-3971101 | 伊春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515室) |
9 | 七台河市 | czjkjk001@163.com | 0464-8688060 | 七台河市财政局学府街97号 |
10 | 鹤岗市 | hgczjkjk@163.com | 0468-3450408 | 鹤岗市财政局2楼会计管理科 |
11 | 黑河市 | hhkuaijiguanli@163.com | 0456-8227672 |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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