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一)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方式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即纳税会计期间,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
四、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五、计税货币
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
六、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关职责分工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4.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1.对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2.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情形.
3.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方法.
4.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5.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八、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
(一)基本方法
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三)分级管理与汇算清缴
九、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管理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试题:多项选择题【2017年中级经济法摸底试卷4套汇总】
根据国家调整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有关规定,下列对2009年1月1日以后新设企业的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B.新设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
C.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D.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均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机关职责分工.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此处不是所有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都由国税局管理,因此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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