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免税与应税产品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
(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如何计算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免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兼营免税与应税产品如何计算进项税额的讲解如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条例需要好好学习,这可不是只为了应付考试,工作中,这是随时会用到的知识,本文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