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入实收资本吗?
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
对于借款转实收资本,这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凭证后附相关决议)
贷:实收资本--XX股东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股东借款能否转增实收资本?
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有部分尚未缴纳,如果尚未缴纳部分低于借款金额,差额部分要么计入资本公积,要么做增资处理,当然也可以就按照尚未缴纳部分转为实收资本.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
一、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与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为了防范股东被认定为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风险,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建议办理以下程序:
1、股东借款给公司形成的债权是真实的,有合法的证据能够证明;
2、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
3、公司账薄要进行相应的记账科目调整;
4、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条款进行修改;
5、进行年度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已缴纳.
二、公司已资不抵债,达到破产清算的条件,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
将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最大意义的在于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而从根本上分析,股东借款本来是公司欠付的应偿还给股东的钱款,与公司欠付的其他债权人钱款法律地位是一样的.注册资本是股东承诺要缴纳给公司的钱款,两者的法律属性不一样,但随着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属于将公司欠股东的钱款与股东应缴纳给公司的注册资本相抵消的法律行为,等于是公司变相地偿还了股东的债务.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这损害了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的规定,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仅偿还股东的债务是属于可撤销的.
基于以上分析,股东借款转增实收资本是可行的,但是如果股东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所为,破产过程中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撤销.
股东借款入实收资本吗?上文介绍了如果注册资本没有欠款的情况下,载企业正常运营下是可以计入实收资本的,关于这个内容,股东借款计入实收资本的相关内容上文也介绍了,公司经营不利的情况下计入实收资本是有风险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