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要缴所得税有依据吗
因为盘盈固定资产所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需要补交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人外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人、补贴收人、违约金收人、汇兑收益等。第五十八条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案例
上年度亏损,固定资产盘盈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是按照直接盘盈价值做为计税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来弥补亏损),不可以纳入上年度营业额重新申报。
固定资产盘盈要缴所得税有依据吗为会计学堂整理,显然需要缴纳所得税,有些结果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但是在大多时候,我们转个弯就能看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