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CMA
初级管理会计
中级管理会计
实操
直播
近期直播
|
直播回放
课程
热门
|
免费
|
就业
特训营
行业
|
岗位
|
管理
实训系统
快账实操
|
报税
|
出纳
|
会计
岗位
名师
问答
圈子
校区
校区新闻
加盟咨询
升学历
金蝶/快账
购买财务软件
初级云会计证书
中级云会计证书
更多
证书
资讯
工具
会计网校
专业问答
会计工作模版
会计百科
财会知识库
学习中心
登录
注册
课程(1)
专题(0)
实操(0)
问答(10000)
资讯(43)
下载(0)
问答排序
默认
最新
最热
收到税局退税,请问可以这样做分录吗?1.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30 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30
1/1457
2019-05-07
老师您好!请帮我看一下这张附加税报表,为什么教育费附加这里是这样的呢
1/399
2019-10-16
2019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免税新政策
2/11023
2019-05-17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请问这项规定到期时间是今年年底么?
1/2744
2017-10-20
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做凭证,后面需要附原始凭证吗
2/1243
2017-03-15
你好,请问一下: 增值税,城市维护费 教育
附加费
地方教育
附加费
这四个费 我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里怎么找不到,要从哪里进呢?
1/694
2019-07-15
老师不是说若题上未声明,看到教育费附加就要把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加进去吗?为什么这题只计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计算呢?
2/1017
2021-10-12
你好,杨老师,想问一个问题,我平时没有计提,我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之类的税金,我直接这样做分录有问题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1/470
2019-04-13
老师,利润表中的教育费附加,是不是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两个税种?
1/2668
2020-07-21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少于10万不是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
附加费
的,这个政策包不包含季销售小于30万的
1/179
2019-04-29
利润表中只有教育费附加,请问地方性教育费附加是不是合并到教育费附加内填写
1/1976
2021-04-12
什么情况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610
2019-05-28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都是计入“应交税费” 科目?还是要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入“其他应交款”?
1/12709
2020-01-19
小规模增值税减免了100元,按照100元计提附加税 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0.03%印花税 0.03 税金及附加-5%城市维护建设税 5 税金及附加-3%教育费附加 3 税金及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 2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0.03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3 应交税费——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 最后减免的税收,都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吗
1/537
2022-01-11
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此政策
1/569
2016-06-30
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此政策
1/442
2016-06-30
财税2016 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这个政策,这个季度的销售服务金额不到20万,是不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2695
2017-04-09
本月代开2次专票共计含税金额4万元,第三次开具15万元,本月代开含税金额19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交了这两种税要怎么处理呢?麻烦帮忙详细解答,谢谢!
1/515
2018-01-24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月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月末计提税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啊?
1/884
2018-12-28
财税〔2016〕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这个政策 现在还有效吗
1/1183
2018-04-11
首页
上一页
1 ...
18
19
20
21
22
... 500
下一页
尾页
客服
反馈
APP
APP下载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顶部
添加到桌面
×
拖动下方图标至桌面,学习听课更方便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直接观看,请点击下载播放。
操作视频(如无法全屏观看,请点击这里观看)
意见反馈
×
请登录后提交意见反馈,
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