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税务局针对甲公司(一般纳税人)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关于该行政处罚的实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局可以告知甲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B税务局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进行集体审议 C税务局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在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D如果甲公司的违法行为在2年后才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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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老师,我用个人名义登陆国家税务局后,还怎么操作,反复好几次了,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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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请问老师,还是没太分清——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段话的意思是取消4%减半征收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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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国税XX公告去哪里查?国家税务总局吗?财税【2016】年28号文,又去哪里查?国家财政局网站上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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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老师 我问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查不到总公司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但是两个分公司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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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老师,电子税务局有个提醒。。。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截至目前,您单位尚未全部完成本期税(费)款的代扣代缴,该行为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评分,请您及时纠正。越早纠正,您的纳税信用修复的加分越高(无需提交申请,系统自动修复,加分规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如不存在该情形,请忽略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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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如果劳动者每月提供相同的劳务,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劳 动者的劳动报酬在20000元以下时,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 告第28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月支付20000元以下的 金额是小额零星业务支出,按月获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不要去税务 局代开发票给用人单位作为成本核算依据,而是以零星小额业务收 款收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老师,这个意思是不需要开票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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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老师您好!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业务,因为初次登记,需要填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表中需要填写「开户银行」,我填写了该行全程,显示“搜索无结果”,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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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老师,更改办税员是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哪里更改,一直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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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规章中对非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包括( )。 A. 非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B. 非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C. 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D. 经营活动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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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5
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的征收机关代码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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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还有请问一下,如果我想查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里面的哪个页面去找呢?比如残疾人证,每个等级的扣除额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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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老师您好,销售部拓展渠道,给客户送的样品需不需要视同销售?从国家税务总局那条税务条文里能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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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点稽查内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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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怎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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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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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对其中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老师 我们是做宣传片拍摄的属不属于这个范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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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2.所有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都应当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得由付款方 开具发票。(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开具。发票一般由收款方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 向付款方开具;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或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 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理解呢,感觉不能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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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资产损失对于金额较大的,要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但2018年底的时候不是有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里已取消了专项报告的留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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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河南税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的通知》(豫税函[2021]116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9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工作。 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步骤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点击【我确认】,出现弹窗提示“确认成功”,代表【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成功,可以关闭页面。 老师,请问这个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是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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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