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2024.11.21每日一练

2024-11-20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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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二章 增值税(2024年)
《税法一》2024.11.21每日一练

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A. 取得的与销售货物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B. 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的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

C. 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D. 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

E. 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案及解析】BCDE

选项A: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

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