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单未到的会计处理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0/01/03 6704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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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单未到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收到货物但未收到相关单据时需要暂估存款成本入账,下月初全额冲回,按实际收到发票金额确认库存商品,注意暂估入库时不暂估进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暂估,

贷:应付账款。

下月初,红冲暂估:

借:库存商品(负数),

贷:应付账款(负数)。

注意,所做的会计凭证是“冲红”。

收到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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