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预缴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0/01/06 6098人查看
精选回答

外经证预缴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

贷:银行存款。

推荐问题
  • 外经证是什么意思

    外经证全称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预缴税款什么意思

    预先交纳税金,就是实际纳税时间还没到,提前交了税款。

  • 外经证过期了如何延期

    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开具外经证,外经证开具后的有效期是6个月,企业应该在外经证的有限期内进行工程的报备和税金的预缴,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报备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对该外经证进行延期,登陆电子税务局后选择业务办理,外经证延期,可以对外经证延期一个月。

  • 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税率是多少

    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2%,简易计税项目3%;小规模纳税人3%。

  • 工程在外地是不是必须要开外经证

    工程在外地是必须要开外经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