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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客户现金奖励账务处理:
贷:库存现金 贷方蓝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方蓝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红字,
国税发[2004]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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