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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业务量增大,原核定的专用发票购票量无法满足业务需要的可随时申请办理。需报送的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限购数量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对偶然大宗业务申请临时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还需提供有关的货物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具体操作程序方面的事宜需要具体咨询主管税务局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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