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第二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增值税百分之十三怎么计算 问
增值税百分之十三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13%。 销项税额=含税金额/(1+13%)*13%。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 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 税率。 答
计提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问
1、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问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分好几种,1、2、5联都有。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特殊情况,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答
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什么意思 问
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这句话应该是清卡的时候提示的,一般是增值税没有申报,或者数据比对没有通过才提示,或者没有抄税就先申报,然后清卡。 如果未申报的话,应该先申报然后清卡,如果是比对不通过的话,要去税务大厅柜面清卡,如果是没有抄税就申报的话,要作废申报,然后抄税,报税再清卡。 答
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问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其经营租赁分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其提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的增值税税率为9%,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其提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的增值税征收率为5%,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征收率是3%。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