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商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物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者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一)购买商品赠送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顾客取得赠品时,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当消费积分实质上是促销活动时,比如顾客可以折扣的方式购买商品,采用这种核算方式比较合理。在发放时不做会计处理,账面上不反映积分的价值,客户使用积分时直接计入使用当期的销售费用。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积分兑换商品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 您好,关于积分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处理,谢谢。 奖励积分会计处理 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比如在某超市办个会员卡,每消费一次则累计积分,当积分达到某数额时可换取商品或礼物。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问题也是注会考试中的常考点,既可以考客观题,也可以考综合题。那么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1、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 (1)如果题目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分期摊销确认为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 (2)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此种情况并没有说明每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比如销售商品货款总计1500万,每1万元商品可兑换0.5个奖励积分,那么奖励积分公允价值=1500×0.5/(1+0.5)=5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时(假设现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2、兑换时 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客户不一定把全部的奖励积分都兑换了,所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重新估计有多少积分会被兑换,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积分数额占该资产负债表日估计会被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而不是最开始估计的那个数值。 一般采用客户累计使用的奖励积分总数/(总奖励积分×本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兑换积分比例)计算出截止到该资产负债表日累计的递延收益摊销数(即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然后再减去以前年度已经摊销的递延收益(即以前年度累计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便得出递延收益的本期摊销数(即本期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一年摊销时,应将递延收益总数扣掉已摊销的部分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
老师你好!请问下超市积分兑换商品的账务处理
答: 会员用积分换东西时,其实质是用积分买东西时顶一部分价款,在实务中,需要把这部分价款作为商业折扣来处理。会员购买1000元的东西,实际收到950元,商场在开发票时就按950元来开,也就是按950元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8 此项操作,需要注意:积分换取的折扣,一定要和正品开到一张发票上。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教各位老师一下积分兑换商品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答: 你好,之前销售商品获得积分时,将所估计的积分价值计入递延收益,后面客户兑换时将递延收益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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