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怎么处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入账核算的。
什么是原始凭证分割单 问
分割单一般也称为原始凭证分割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答
属于原始凭证的有哪些 问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答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问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经济业务的单价、数量和金额, 填制单位签章, 有关人员签章。 答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是什么 问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其填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1、真实可靠。即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 2、内容完整。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 答
原始凭证有哪些 问
1、自制原始凭证。亦称内部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通知或执行、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写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现金收据、折旧计算表、工资计算单等。不同经济业务自制原始凭证内容会有所不同。 答
原始凭证遗失怎么办?
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的处理办法: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如果装订凭证的时候 发现原始凭证遗失了、这个怎么处理?是费用票
答: 你好,发票的,你可以问对方要复印件来做账。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答: 如果原始凭证丢失,首先要做的是请求双方签字确认凭证已经丢失;然后,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内容,可以重新准备代发票或重新做一份凭证。另外,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把丢失凭证的事实在相关报表中记录好。此外,也可以通过信用管理系统或追查票据的手段来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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