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处理

对于遗失的原始凭证,如果可以补办的就补办,可以找对方单位提供相关的复印件,对于不能补办的,可以由企业管理部门填制相关说明,由对应的负责人签字确认。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凭证而导致丢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取消会计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原始凭证分割单 问
分割单一般也称为原始凭证分割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答
属于原始凭证的有哪些 问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答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问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经济业务的单价、数量和金额, 填制单位签章, 有关人员签章。 答
原始凭证有哪些 问
1、自制原始凭证。亦称内部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通知或执行、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写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现金收据、折旧计算表、工资计算单等。不同经济业务自制原始凭证内容会有所不同。 答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是什么 问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其填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1、真实可靠。即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 2、内容完整。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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