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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具有反映和控制两大职能。
税收会计的反映职能,是指税收会计具有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记录、计算、整理、汇总、分析和预测税金运动结果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功能。一方面,税收会计通过一系列专门核算方法,将税收资金已经发生的运动情况,真实、直观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税收会计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记录的历史信息进行分析与判断,获得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用于预测税金运动的发展变化趋势。
税收会计的控制功能,是指税收会计具有通过既定的方法、制度和目标,运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对税金运动过程进行组织、调节和监督,使之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达到预期的目标的功能
税收会计的控制功能表现在3个方面:
(1)会计方法控制。通过会计方法本身的规范性(会计方法的科学严密化)、严肃性(会计方法的制度化),使税收业务符合规定的会计方法、会计程序,从而达到控制目的。
(2)法规控制。通过会计反映的税收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来监督税收业务的合理化和合法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会计监督。
(3)目标控制。通过税收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与预定的计划、目标相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税收活动沿着计划轨道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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