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销售折让是否可以开红字发票
发生销售折让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的。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补充:什么是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是指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的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抵扣发票怎么开红字发票 问
对于已经抵扣的发票,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和没有抵扣的是一样的操作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 答
红字发票应该怎么开 问
红字发票开具:在增值税发票开具系统里面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提交税局审批,通过之后录入通知单号码,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科目。 答
红字发票如何开具 问
企业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如下: 1、企业财务人员进入开票系统,点击菜单栏的红字发票申请,选择销售方,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答
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详细流程 问
1、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界面进行选择(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答
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做账 问
开具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科目。 冲销之前结转的销售货物成本, 借:库存商品—某某产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