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代理权
代理权的滥用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滥用代理权的情况有:
(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
(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代理关系的消灭的原因是:
(1)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消灭;
(2)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
(3)设定法定代理的前提消失(如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者监护关系因解除收养或离婚等而不存在);
(4)在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中,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任务完成;被代理人或指定代理机关撤销委托或指定;代理人辞去代理职务等。
有哪些不能代理的行为?
(1)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行为不能代理。
(2)履行具有人身性质的义务不能代理。
(3)违法行为不能代理。
(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其它法律行为,也不能代理。
滥用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什么类型属于滥用代理?
答: 1.滥用代理权:指的是代理人拥有代理权,但行使该权利时违背了代理的宗旨,实施了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滥用代理权的类型主要包括: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双方代理:代理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即一人同时代表双方利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同谋,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2.无权代理:指的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仍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代理权无效和代理权滥用什么区别
答: 1、包含的范围不同。 权代理包含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授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滥用代理权包含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代理人在同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2、构成要件不同。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滥用代理权的构成要件是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实施了代理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3、法律效力不同。 无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滥用代理权的法律效力是代理人如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而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滥用代理权例子如代理人同时作为原告和被告的代理律师进行法律诉讼活动。无权代理例子如委托代理人并未授权给某个代理人,该代理人自行冒用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实施代理活动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代理权滥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 你好,同学,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进行的民事活动;代理权的滥用分为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超越代理权,即指代理人虽然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但他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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