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本溢价
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因为股本规定是1元/股,但发行时不可能以1元/股的价格发售,而是以根据公司资产计算后决定发行价格,这两者的差即为股本溢价。
股本溢价的核算:
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实际收到发起人和认股人的认股款时,按其所发行的股票面值作为股本;对于溢价发行的股票,股票发行收入超过所发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股本的溢价。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作为确认的时点。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账户,溢价部分(即超出股票面值的部分)扣除委托证券代理商发行股票而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后的数额登记"资本公积"账户。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对境外上市企业,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与核定的股份总额乘积计算的金额记入"股本"账户,二者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例】光明集团为一新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额定股份1500万股,每股面值确定为1元,公司确定每股发行价格为1.2元,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代理发行,每股实际发行成本为0.01元从发行收入中扣除,2014年1月1日股款已全部到位并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17850000,
贷:股本—15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50000。
【例】某境外上市公司2014年1月1日增资发行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为7元,每股发行价为1美元,收到股款日的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8.25。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2500000,
贷:股本—7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