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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订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委托, 向满洲里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满洲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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