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当场警告批评罚3000,公开同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当场罚2000,公开都同意。

2024-08-05 02:01 来源:会计学堂
164

《中级经济法》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经济法》 第一章 总论(2024年)
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当场警告批评罚3000,公开同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当场罚2000,公开都同意。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

A.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B.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通报批评

C.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D. 案件涉及款额5000元以下

【答案及解析】ABC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②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③案件涉及款额3000元以下;④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选项D应该是3000元以下,而非5000元以下。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