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申报中小型科技企业,2017年当时委外的是108万 ,自主研发是34万,按照政策委外的80%算研发费用 我是108*80%+34=120.4万这样报研发费用的。 然后我们这个108万的企业科技局备案是今年备案的,合同期限是从2017年1月-2018年6月,共18个月,按月摊销的,那么我不懂了,我们2017年可以享受的加计扣除怎么算?
放弃释然
于2018-06-05 14:14 发布 19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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