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2)13号文规定的统借统还中资金的最终使用方限定为集团内部企业,怎么界定内部企业,外方集团公司,在境内出资成立外资合作企业,占80%股权,境内外资合作企业是外方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吗?
嗨
于2015-04-21 22:57 发布 1670次浏览
- 送心意
赵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04-22 09:23
给个例子,不太明白。
相关问题讨论

境内外资合作企业是外方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这家合作企业的合作方就是外部企业了。
2015-04-22 08:49:07

正常的对帐函是需要你公司出,不过你单位的工程方出具也可以。双方对账,对出准确数就行
2017-06-14 09:39:45

同学你好!这个是属于集团内部融资的哦
2020-11-10 14:33:23

整个集团资金集团使用,便于集团统一调控资金,这个内部付息主要是让公司尽量少占用资金,发挥资金更大的效益,让最需要资金的公司使用资金,不收利息可能存在企业资金多占用,导致整个集团资金紧张的局面
2018-04-27 19:00:59

你好
你可以理解为金字塔管理,就是从上到下这样管理的
2023-07-12 09:53: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赵老师 解答
2015-04-22 08:49
赵老师 解答
2015-04-2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