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新成立了一家公司。收入都是由个人汇到对公账户的,个人不需要我公司开发票,资金量可能会达到上百万,这种个人汇款的收入合理吗?收入的来源就是我们介绍资金客户给个人,然后个人返给我们佣金或者手续费。
刘泳杉
于2018-06-12 15:14 发布 113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6-12 15:17
1、如果是真实发生的,就是合理的。2、您公司即使不开票,也是需要申报为未开票收入的。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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