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职称

2018-06-13 18:49

1.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备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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