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6-14 14: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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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的,应分别由扣缴义务人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同时其本人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2018-06-14 14:19:35
你正常报你公司的个税就好
2019-07-08 12:48:28
你好,需要各自在各自单位申报,年终结束去税局汇总申报2处所得
2017-09-25 09:29:29
工资是吗 可以 次年汇算清缴
2019-10-31 16:10:01
同学,你好 当作员工工资,申报个税
2023-01-05 18: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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