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A公司的人,新来的财务五月份把我身份证带到税务局又开了劳务发票3000,这个不合法,那该如何处理呢?去税务局人家说没法解决,说是你们自己同意代开的,后期查到了怎么办?
助教
于2018-06-16 18:23 发布 699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个税增值税附加税
2020-04-02 18:07:52
这个无法解决,因为你如果是这个公司的人员,或者说没有发生劳务费,这个都是虚假的成本列支。只有实际发生的劳务费才能到税务代开处理。
2018-06-16 19:28:29
要本人带身份证去代开的
2020-03-13 09:33:24
你好,如果你还在财务上班的,仅仅把你的身份证去开个劳务发票,假如没有造成其他危害的,应该没什么大的问题吧?要不你去举报?说公司造价。
2018-06-16 17:06:35
你好,劳务协议最好带上。
2021-09-16 20: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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