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6-20 13:55

你好!,聊聊旅游企业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
一、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件,对旅游企业的差额计税做出了具体规定,我们梳理如下:
1、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例示】中旅公司于2016年8月承接了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200,000元,约定游览山西、陕西旅游景点,并同意由陕西江华旅游公司分包陕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500,000元。
中旅公司安排客人游览山西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100,000元、餐饮费150,000元、交通费60,000元、门票费30,00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0,000元、购物费40,00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中旅公司取得日常经营性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377.36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根据相关规定,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中旅公司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
100,000+150,000+60,000+30,000+500,000=840,000元
扣除后的销售额(计税销售额)为1,200,000-840,000=360,000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60,000÷(1+6%)×6%-2,550=20,377.36-8,377.36=12,000元。
二、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规定:
1、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2、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中旅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旅游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2,07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924.53
(2)支付江华公司分包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71,698.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28,301.89
    贷:银行存款       500,000
(3)代付费用(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
代付费用额=100,000+150,000+60,000+30,000=34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754.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19,245.28
    贷:银行存款            340,000
当月会计处理完毕后,中旅游公司应纳税额为:
(67,924.53-28,301.89-19,245.28)-8,377.36
=20,377.36-8,377.36=12,0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费用,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假设中旅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7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900
    贷:银行存款 5459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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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聊聊旅游企业差额征税的财税处理 一、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件,对旅游企业的差额计税做出了具体规定,我们梳理如下: 1、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例示】中旅公司于2016年8月承接了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200,000元,约定游览山西、陕西旅游景点,并同意由陕西江华旅游公司分包陕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500,000元。 中旅公司安排客人游览山西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100,000元、餐饮费150,000元、交通费60,000元、门票费30,00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0,000元、购物费40,00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中旅公司取得日常经营性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377.36元,无其他业务发生。 分析:根据相关规定,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因此,中旅公司本月增值税可扣除销售额为: 100,000+150,000+60,000+30,000+500,000=840,000元 扣除后的销售额(计税销售额)为1,200,000-840,000=360,000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60,000÷(1+6%)×6%-2,550=20,377.36-8,377.36=12,000元。 二、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规定: 1、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2、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中旅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旅游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2,07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924.53 (2)支付江华公司分包款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71,698.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28,301.89 贷:银行存款 500,000 (3)代付费用(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 代付费用额=100,000+150,000+60,000+30,000=34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754.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19,245.28 贷:银行存款 340,000 当月会计处理完毕后,中旅游公司应纳税额为: (67,924.53-28,301.89-19,245.28)-8,377.36 =20,377.36-8,377.36=12,0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费用,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假设中旅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7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900 贷:银行存款 5459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018-06-20 13:55:03
你好是的,根据本年累计的填写。
2020-04-20 18:51:58
你好,如果是计算所得税的话,一般不属于调整项目的费用支出可以据实列支。
2019-01-03 11:26:47
你好,可以没有进项就是企业成本 ,利润表要减去,。至于没有发票要补票或者去税局代开
2019-07-03 17:41:16
你好,可以暂估,但是需要发票,后边有了发票才可以冲了
2019-04-15 14: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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