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第八条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第八条中所称对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指的是什么企业?对于商业企业通过募集方式购入其他企业原始股票,后该股票上市流
壮观的柚子
于2014-09-16 10:56 发布 2166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16 11:12
就是专门做投资的公司,给公司注入资本,取得股权,不参与企业经营,收入来自所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比如风投、创投、集团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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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解答
2014-09-16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