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大概在什么范围是比较合 问
参照建筑业行业税负的平均水平,以实际利润为依据查账征收在1.5%左右,核定征收在0.5%左右。 答
预备签一份国际货运合同,上海---越南,我方提供开具 问
发票开具风险:免税发票开具若不规范,可能无法享受免税;个人司机提供发票或有真假、合规问题,影响成本扣除。 业务真实性及税务认定风险:税务机关可能质疑业务真假,划分不清国内国际运输收入或错用政策会少缴税款。 代扣代缴风险:未履行对个人司机税费代扣代缴义务,会被责令改正、罚款 答
我们是总包,异地项目需要做预缴,那我们的劳务分包 问
你好,你有分包合同和发票的话是可以抵减的。 答
老师,选项C/D不太理解,债务人不也有用交易性金融资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你好!我公司的管理费用-工资本年发生额是2500 问
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 个月人数相加除以 12 ),结果须为整数 。获取方式如下: 电子税务局: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 “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选择所属期 2024 年 1 - 12 月,查找相关从业人数数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 “我要申报”,选择 “税款所属期” 为 2024 年 1 - 12 月,查看申报的所有人数,进行汇总计算 残保金申报时,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按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确定,可从 “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科目结合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等核实,不能单纯依据管理费用 - 工资或个税申报数据 答

单位员工的差旅费补助、交通补助等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是以工资表为准进行税前扣除呢还是根据什么标准?
答: 差旅费补助是不计入个税计算的。 您提问的标准,请参考一下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下发后,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对其中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理解不一致,现明确如下: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差旅费补助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么?
答: 原则上,与任职有关所有的收入,都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合理的出差补贴,公司也不代扣个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你好,公司给员工的差旅费补助是计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计入差旅费就行呢?
答: 你好! 直接记入差旅费(不用考虑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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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11:49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6-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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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12:20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6-2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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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6-26 13:51